規章制度
南寧市民營企業家聯合會會員服務與管理制度
時間:2016年06月24日 瀏覽:
南寧市民營企業家聯合會會員服務與管理制度
一、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,必須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 承認和擁護并遵守本會的章程,積極繳納會費;
(二) 自愿加入本會,參加本會各項活動;
(三) 關心本會工作,并愿意為本會的工作提供積極的服務,對社會要有熱心和愛心。
(四) 企業必須在南寧經營并具有一定的規模和實力;
(五) 遵紀守法,積極納稅。
二、 入會程序:
(一) 提交入會申請書;
(二) 提交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、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;
(三) 經本會審核批準,即可成為本會會員;
(四) 發給會員證書及牌匾。
三、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:
(一) 本會會員在會內均有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 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力;
(三)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;
(四) 有監督本會工作、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力;
(五) 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。
四、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(一) 執行本會的決議;
(二)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;
(三)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;
(四) 按規定繳納會費;
(五) 向本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信息。
五、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。
六、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,經理事會表決通過,予以除名。
七、 主要服務及職責范圍:
(一) 維護會員合法權益,反映會員正當意見和合理要求。
(二) 引導會員遵紀守法,團結互助。宣傳貫徹政府有關方針政策,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。
(三) 為會員在提高經營技能,改善管理,增強經濟效益等方面提供服務。
(四) 開展橫向聯系,開拓市場,加強與國內外民間商會等經濟組織的聯系,做好傳遞信息服務工作,提供經濟技術咨詢服務。
(五) 組織會員參觀、學習、開展聯誼活動和互助服務,開展生產經營經驗交流。
(六) 積極引導會員參與社會公益事業。
(七) 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。
八、 會員管理
(一) 申請加入會員的資格初審時應認真、客觀、細心,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入會,影響聯合會聲譽和形象。
(二) 會員登記信息隨時更新,會員單位有信息發生變更,及時向秘書處報備,以便能夠了解會員更新的信息。
(三) 工作人員應對會員登記信息進行保密,未經會員同意,不得泄露會員的個人信息和商業機密。
(四) 掌握每位會員的基本信息和必要數據,建立對會員回訪和會員意見的反饋機制,及時修改會員已變更的信息和數據檔案。
(五) 必須和會員建立穩定可靠的聯系方式。
(六) 準確記錄會員退會原因,妥善保存確認已經退會的單位和個人檔案。
(七) 如實記錄會員履行章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情況。